宁波市江东地方税务局是江东区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要职能是:负责所辖户管单位、个人的税收征收管理、稽查工作和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及日常管理等工作。按照职责权限,江东地税局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地方税收收入,包括营业税、个人所得税、土地使用税、城市建设维护税、车船税、房产税、资源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土地增值税、企业所得税、印花税、地方税滞补罚收入等以及纳税人应缴纳的(地方)教育费附加、水利建设基金、文化事业建设费、残疾人保障金、各项社会保险费等。宁波市江东地方税务局现有内设机构8个,分别为办公室(人监科)、税政法规科、计划会计科、征收管理科、税源一科、税源二科、稽查局、信息中心。内设机构主要职责如下:
(一)办公室(人监科)
负责本单位全局性工作总结、计划及重要文字材料的起草以及信息宣传报道工作、文书及办公自动化管理,组织和督办人大代表议案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,本单位财产、财务的管理,来人来访接待、车辆管理、后勤保障、安全保卫日常卫生等工作,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日常管理、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劳动工资等工作,做好干部职工的考核、奖惩、调配及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,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单位和各项群众性活动,联系和指导本单位工、青、妇群团组织的日常工作,抓好本单位党风、党纪、廉政教育和行风建设的有关工作。
(二)税政法规科
负责征管范围内税收政策和基金费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,各税政业务的传达、宣传、辅导和解释培训工作,对税收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研究制定有关各税种、基金费的具体管理措施,负责企业财务管理和财务审核或审批及转报工作,各税和基金费的减免、抵免、财产报损、税前列支等涉税事项的审核、审批及转报工作,做好各税种征管的分析、检查、调查、总结、考核和报告等工作。
(三)计会科
负责地方税收计划的编制、落实,掌握税收收入进度,做好税收收入预测,分析落实地方税收计划执行情况,税收会统规范化核算,编报各类税收会统报表,做好金库划解,及时办理国库对帐,做好重点税源企业报表的编制上报和情况分析,依法办理各项退税,负责欠款的催缴工作,减免税的核实、延期缴纳税款的报批和后继管理,基金手续费和委托代征、代扣(缴)手续费的收支管理。
(四)征管科
负责税收征管综合性法律、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,组织实施税收征管改革工作,研究制订税收征管改革方案和税收征管业务流程,做好办税服务厅的建设和管理,地税发票及收款收据的管理和日常检查,做好税务登记、纳税申报、税款征收和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工作,做好社保基金的征收管理和催缴工作,办理代扣(收)代缴、委托代征资格审定、发证等工作。
(五)税源一科
负责对企业的税源管理,对企业的催报催缴管理、审核评税管理和定期定额管理,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,负责对企业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,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及税务约谈和经济税源分析,及时了解、掌握、分析重点户的经营和纳税情况。
(六)税源二科
负责对个体、市场的税源管理,对个体、市场的催报催缴管理、审核评税管理和定期定额管理,加强与纳税人的联系,对纳税申报情况进行分析,组织开展纳税评估及税务约谈和经济税源分析,及时了解、掌握、分析个体、市场的经营和纳税情况,主管区内个体工商业户、市场税收的征管工作,对个体市场税源的调查与分析等工作。
(七)稽查局
负责税收稽查政策、法律法规的执行,建立和完善稽查工作制度,辖区内地税检查工作的管理、指导、协调,配合征管科建立征管日常检查制度和日常联系制度,制订辖区内税收稽查工作计划,受理并查处有关部门移交、转办和群众举报偷税案件,组织实施税收专项整治工作。
(八)信息中心
负责实施财税信息化网络建设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财税系统软件的应用、推广、技术培训及功能修改、升级等工作,根据业务需要,对本局计算机硬件设备进行调配、维护、维修管理工作,大型用户数据库的日常监控和维护工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