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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东地方税务局三项举措化解税务稽查年终 “执行难”

发布日期:2011-12-22浏览次数:字号:[ ]
    税务稽查执行工作是稽查工作流程四个环节中的最后一个环节,也是稽查工作中的重要一环。执行工作的好与坏直接关系到检查查补的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能否及时足额入库和稽查整体工作的成效问题。随着年终临近,稽查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难度更大,为此,江东地方税务局采取三项举措化解年终“执行难”。 
    一、加强宣传沟通。结合稽查具体工作,采取多种形式,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,加强与纳税人的沟通。抓好税收法律、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。一方面,做好税法知识的宣传,公开稽查办案程序,增强稽查工作透明度。另一方面,主要采取稽查约谈等形式,重点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结合税收法律规范进行解释,听取纳税人的意见,加强沟通,使纳税人心服口服。同时,做好稽查后企业有关帐务调整的辅导工作,为纳税人提供帐务调整的辅导意见。通过宣传沟通,使纳税人正确对待涉税问题,增进对税务稽查工作的理解,减轻了稽查执行工作的压力。
    二、高度重视,做到执行前置。执行工作虽然是稽查四环节的最后一环,却直接反映了稽查工作的有效性,体现着稽查打击和惩处的职能作用。因此,我局高度重视执行工作,确立“全局一盘棋”的思想,树立有效稽查的理念,将执行工作前置,在选案、检查、审理等环节做到趋向的一致性,服务于执行工作。一是在选案环节,避免选取已经关停或是已列入非正常户管理的纳税人作为检查对象。二是在案件检查环节,保证取证质量,为案件定性和定量打好基础。遇到确实已有证据证明被查纳税人有涉税违法事实,且涉税金额较大,预计执行工作有一定难度的,在案件检查环节即对其现有资金流、资产进行调查,摸清家底,防止纳税人转移资金和资产,为今后执行工作做好准备。三是在审理环节,正确运用法律法规,确保税务结论性文书的正确性,降低复议案件的发生率。四是在执行环节,根据被执行企业的具体情况,合理配备人员,科学安排工作任务,提高执行工作效率。 
    三、充分运用好法律赋予的手段强化执行工作。注重税务稽查执行工作的依法性,在法律的规范下,合理运用法律所赋予的各种执行手段。对欠缴查补款项的纳税人,依次采用催缴、税收保全、强制执行等措施。对犯有逃税罪的2户纳税人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,并由公安机关配合我局依法追缴税款、滞纳金、罚款,目前1户已结案、另1户大部分款项已追缴入库,余款正在追缴中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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