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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东地税严把“四关”加强个体工商户发票管理

发布日期:2011-12-18浏览次数:字号:[ ]
    营业税起征点调整后,江东地税针对个体工商户面广、户多、发票用量大的特点,强化税源监控,严把“四关”加强个体工商户发票管理。 
    一是把好“用量、限额审批关”。根据个体户的行业、地段、定额等综合信息,将发票供应与个体户的实际经营情况联系起来,严把发票最大开票限额和发票用量的审批关。
    二是把好“发票验旧关”。个体户验旧购新时,将其每个月的开票金额录入税易征管系统,由系统自动核对发票金额是否超过定额和起征点,超过定额即当场补税。
    三是把好“发票发售关”。严格审核纳税人的领购手续,出售的发票要求当场加盖发票专用章。防止发票被冒开他用。
    四是把好“定额调整关”。每月对个体户发票验旧、领购、代开情况进行分析,发现连续2个月开票金额超过核定定额的,及时进行上门核实,调整定额。对在发票使用中有严重违法行为的,及时将案件移交稽查部门予以查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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