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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、复业登记

发布日期:2009-08-05浏览次数:字号:[ ]

双定户停业指南

一、办理流程:纳税人向管理员提出申请→核销已使用发票→填写《停业申请审批表》→大厅窗口资料录入→封存税务登记证副本、发票领购簿、已购买未使用的发票

二、必备资料:停业报告;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国税停业单、工商部门要求停业的,提供工商部门停业文件;税务登记证副本、发票领购簿、未使用完的发票

三、   办理地点:福明路511号2号楼一楼办税服务厅10~12号窗口

四、   联系电话:87332076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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